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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报送前须知
2.各任课教师应在考试后及时利用教学管理系统报送学生成绩及填写试卷分析。同时将全部试卷(含试卷分析和标准答案(或参考答案)和《考场情况登记表》送交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室确认,任课教师应向教务处文印室报补考(含缓考)试卷的份数。不报补考试卷份数而贻误考试,将作为教学事故处理?span style="mso-bidi-font-weight: bold;">无论补考考试后的结果如何,任课教师都应该及时上报成绩。即使所有学生均不及格或者所有学生均未参加考试,也要上报成绩?/span>
在厦门校区任课的老师可在家或学院教务室进行网上成绩报送、并到本学院教学秘书处确认成绩。本学院教学秘书要做好泉州校区及厦门校区成绩确认的工作?/span>
另外,考试前老师应核对课程是否开出、学生名单是否准确(尤其是选修课)。一定要用教务系统打印出的名单进行核对。课程未开出,找教学秘书;学生名单不准确,找教学秘书。教学秘书要核对课程是否开出,并督促任课教师进行核对工作?/span>
3.违反学籍管理规定未办理重新学习课程手续的学生,任课教师不得允许其参加课程考试?span lang="EN-US">
4.为了帮助学生解决在考试中遇到的问题和学习中的薄弱环节,及时补缺补漏、巩固和掌握所学的知识,各位任课教师有责任在适当的时候安排一次试卷分析与讲评,具体时间由任课教师同要求试卷讲评的学生共同商定?span lang="EN-US">